有愛人,沒家人
時下的年輕人大概是太無聊,就是把愛情看得大過天。
我家老弟也不例外。一個剛剛廿歲的小子。
說起他女朋友,那可是厲害到爆。
竟然膽敢在只認識了半年的男友家裡(就是我家)留宿,跟男友同睡一床。
她一個星期裡,有半數時間都在我家…
我問我媽,不覺得麻煩嗎,家裡多了個不算熟的人。
她說,不准許的話,弟弟會不回家。
啊啦…
對我來説,他不回家就不回家囉。
現在沒有什麼經濟能力,他可以不回家嗎?!
住的吃的靠家裡,連他女朋友都幫他養了一半!
如果他認為這個家不值留戀,那就不要回來好了,家裡也少了負擔!
前幾天發現他買了兩份保險。
受益人是他女友。關係一欄寫著:未婚妻。
嗄?!什麼時候成了未婚妻啊?!瘋了啊!?
為什麼受益人不是家人而是她?!
她對這個家都沒有貢獻!
真是氣死我了!
Filed under: 閒言閒語 on September 1st, 2009 | No Comments »